福建的紅十字運動肇始于清末,發祥于民間慈善業。清末,福建民間成立眾多的慈善公益組織,慈善事業興盛,紅十字運動發展得益于這一社會環境。鴉片戰爭后,西方教會在福建舉辦教會醫院,教會醫院在傳教和治病的同時,也從事公益慈善事業,在地方紅十字會建立過程中發揮早期引領作用。一些教會醫院組織成立當地的紅十字會,設立紅十字臨時醫院,參與戰傷救助,一些教會醫院負責人擔任分會會長。
光緒三十二年(1906),熱心公益慈善事業的地方人士林雨時創辦了閩侯紅十字會。這是紅十字運動傳入福建的最早記載。
宣統三年(1911),辛亥革命爆發。11月,福州、廈門光復。光復期間,福州、廈門適時成立紅十字會。福州的紅十字會由教會醫院組織成立,其中有現為協和醫院的前身圣教醫院。是年,全國性的紅十字會組織由大清紅十字會改名中國紅十字會。福州、廈門成立的紅十字會是中國紅十字會正式承認具名在冊的第一屆地方分會。因此,福州、廈門紅十字會也是福建最早成立的經中國紅十字會承認的紅十字會組織。
民國時期,福建的地方分會(籌備處)據不完全統計有15處:福州、廈門、建甌、莆田、上洋、仙游、浦城、邵武、麻沙(籌備處)、將樂(籌備處)、長?。ɑI備處)、歸化(籌備處)、建陽(籌備處)、連城、南平。福建的地方分會或籌備處,從事戰場救護、災害救援、賑濟難民、興辦醫院、疫病防治、救護培訓等人道主義工作,開展募捐,接受捐贈。特別是福建事變、抗日戰爭以及軍閥混戰期間,各地紅十字會奔赴戰場,搶救和運送大量傷病員、掩埋陣亡士兵尸體、防治戰后疫病等。
建國后,省紅十字會的組織建設經歷了多個發展階段。在這些階段中,紅十字會經歷了性質、任務、體制的改變。1957年4月,省衛生廳成立省紅十字會籌備委員會,開始籌備成立省紅十字會。1958年12月,省紅十字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在福州召開,省紅十字會建立。省紅十字會建立后,由省衛生廳代管,辦事機構設在省衛生廳?!拔幕蟾锩逼陂g,全省各級紅十字會停止活動。1979年11月,省紅十字會恢復工作。1991年,全省80個縣(市)全部恢復紅十字會。1993年,根據《紅十字會法》,全省各級紅十字會成為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2001年10月,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視下,省紅十字會理順管理體制,辦事機構獨立設置,由省衛生廳代管調整為省政府領導聯系。目前,全省9個設區市紅十字會全部理順管理體制,84個縣基本理順管理體制?,F有紅十字會基層組織2733個,會員575003人、志愿者89512人,構成了比較完善的紅十字會組織體系。